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电力线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通知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中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电)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圆山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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