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有限公司花卉集散中心市政道路设计
招标补充通知及答疑001号
一、 答疑
1、问:本项目不需要技术文件的阐述,开标时,能否由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
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购买招标文件证明、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
2、问: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市政道路、市政管线工程、路灯、交通标志、园区土方等,那么项目负责人及道路专业负责人能否由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担任,一级结构工程师不作为评分标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投标保证金能否由投标人在闽分公司账户汇出?
答:可以。
二、 补充通知
1、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如:近五年,是指招标公告开始报名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
2、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中的设计图纸增加一张“道路地质勘察布孔位置平面图”,若投标人未提供的,技术分扣1分。
3、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的正本、副本封面均按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封面。
4、投标须知第18.4(3)款的包封封面由投标人自行打印。
5、投标须知第18.4(1)款内容删除,修改为:
① 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统一用白色A3纸复印纸打印,每册装订方式同招标文件;正本封面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 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副本的全部内容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诸如投标人名称、企业标志、企业精神及口号、具体人名、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任何标记和暗示。其内容一律采用白色(不可用彩页)A3纸复印纸、打印;封面均须统一使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A3纸封面;装订方式同招标文件。若出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作0分处理。
6、强弱电管线均按暗线设计。
7、本次招标范围为一、二期市政道路设计,但招标人提供的修建性规划及可研为一期项目,投标人投标的技术文件按一期进行考虑,中标后一期、二期合并一起设计。
8、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第29.1款修改为: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9、第43页、第56页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盖建筑师执业章、签字) 内容删除,修改为:拟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 签 字 ) 。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书为准。
领取本通知书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汇福楼三楼(市委党校旁)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老庄 电话:0596-2950888
招标人:海峡(福建漳州)花卉集散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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