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南山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址建设项目工程招标答疑001号


【信息时间: 2009/1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问:招标文件第14及第70页要求投标报价表应符合GB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但是附件1工程预算书编制是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互矛盾,我方报价应与那个规范为准。
答:招标文件中第14及第70页“GB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修改为“GB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问:工程预算书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中屠宰、批发车间土建、办公楼土建中垂直运输机械及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项目中没有细项目,请予补列。
答: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报价。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与厦门路交叉口江景花园19幢1201-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电话:0596-2033768                  联系人:小黄  
 
招 标 人:平和县南山生猪定点屠宰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