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园区、龙文园区、朝阳园区、郭坑园区)市政设施提升改造工程(2020年度)施工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条款中的第1点修改为:1、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3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②内容修改为:“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应当将纸质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纸质保函原件由中标候选人在公示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单位并网上公示。”
2、本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文件 增加“十一、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二、未被列入黑名单承诺书”
3、本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商务文件 增加“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格式详见已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认真查阅。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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