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朝阳分院(一期)设备用房工程招标情况说明
【信息时间: 2010/6/9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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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申请人:
1、根据漳州市建设局要求,本工程的评标方法应按照“闽建筑【2007】35号”和“闽建筑【2009】16号”文规定执行,所以本次招标中止。
2、本工程将重新招标。已办理招标资料的投标申请人请按重新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医院朝阳分院
招标代理单位: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