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第25页人员配备说明第②点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扫描件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有)所署单位为准(养老保险交纳持续时间证明必须为开标前的半年内,即2015年5月以后连续六个月缴交)。
修改为: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扫描件(如提供养老保险,则交纳持续时间证明必须为开标前的半年内,即2015年4月以后连续六个月缴交)或注册执业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如岗位证书能体现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的)所署单位为准。
2.项目经理和授权委托人是否可为同一人?
可授权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
3.请问漳州市瑞京路西段三期(惠民路至金峰南路)道路工程可以使用省年度保证金吗?
根据招标文件执行。
4.审核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到中心系统下载,并重新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进行制作.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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