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靖城组团金山路市政道路工程(K0+237.179~K0+720)招标疑问及补充通知(一)
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2、招标文件中“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更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或高级工程师。” 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要求为:按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约定执行,所推荐品牌应为同类产品中上水平。因此招标文件的商务文件格式中“三、主要材料品牌选用表”内容无需填写,直接上传即可。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招标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6年09月02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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