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之附表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更改如下,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相应的更改。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1、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姓名及其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编号)系本公司正式职工,保证在 (项目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时)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及时到位,其他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按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到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
3、在本工程开工前,如果拟派出项目经理在其他工程中标而又无法调整到位,本公司愿意放弃本工程的中标资格。
4、如有违约,我公司将接受招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并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招 标 人:漳州夏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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