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石亭镇石亭东路、石亭西路道路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内容:
1、本工程施工发包价更改为 3919201.58 元(K=12%),本工程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发包价具体计算公式详见重新上传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67页,附表10-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原文“投标人保证本表所填入的拟投入适合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房建)在工程施工时全部到位,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的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更改为“投标人保证本表所填入的拟投入适合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市政)在工程施工时全部到位,否则愿意接受招标人的本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处罚。”
3、招标文件第69页,附表12-其他资料,原文“注: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参考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及预算审核书)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更改为“注: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 (参考招标文件第53页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的品牌要求及招标文件第48页附件1-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和投标人认为与资格审查申请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的格式,投标人可自拟。
4、投标人所上传的所有资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所有扫描件一律以诚信库中的材料为准。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1月19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遗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石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