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线洋尾河桥、洋尾河二桥危桥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6/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0.2条款、第1.10.3条款、第2.2.1条款的编列内容中删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其余编列内容不变。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0.1条款号更改为第1.10.2条款,第1.10.2条款号更改为第1.10.3条款,同时增加第1.10.1条款,内容为:“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3、工程量清单说明中“4其他说明”增加第4.7条款内容:“聚丙烯腈纤维掺入量为每立方混凝土拌合料掺入1kg聚丙烯腈纤维。”。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