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二路(东半幅)(规划三路至江滨路)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01号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鉴于临时建造师证已取消使用,本招标项目不允许使用临时建造师证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有关临时建造师的使用规定取消。
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通知如有不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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