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海澄海堤(东园段)第五期强化加固工程招标文件补充说明(重新)


【信息时间: 2008/5/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10页第2)附件第(6)点中、第18页第29.4.6点中、第56页第2附件第(6)点中“2003年5月12日以来有担任过单个施工合同1km以上的海堤加固工程的建造师的经历,且有关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建造师有担任过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业绩,提供有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公司业绩也可作为建造师业绩)”更改为“2003年5月12日以来有担任过单个施工合同1km以上的海堤加固工程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经历,且有关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提供有效的能体现建造师姓名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能体现建造师业绩的有效证明。)”
2、招标文件第18页增加“29.4.15如果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或其他情况不能提供原件时应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招标文件第19页第30.1.1条款增加“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下列重大偏差,不能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当确定其为废标:(一)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的期限要求;(二)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报价要求;(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招标文件第20页第30.2.2款增加第(八)点:“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5、招标文件第20页第30.2.3款删除第(六)、(七)点。
6、招标文件第23页第一行“其赔偿金额为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排序在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之差额的两倍;”更改为“其赔偿金额为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与排序在其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之差额;”
7、招标文件第43页第6点 “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更改为“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8、本工程公司业绩不能再作为建造师业绩,建造师业绩不能再作为公司业绩。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