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医气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2/4/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医气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

1、公告3.7 其他资格要求:新增第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准许的生产范围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35项第14“因本项目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和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又称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压缩系统),中标后中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本次采购的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本次采购的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修改为投标人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准许的生产范围包含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压缩空气系统)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内容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