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投资集团商务楼及附属楼改造工程——室内装修施工补充通知001号
各投标单位:
一、答疑
1、招标文件第15页 4.1/4.2第5点规定“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楼装修项目。”
本招标项目要求类似业绩,明显违反《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规定,请招标人重新考虑 ?
答:按补充通知执行,本招标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二、补充通知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楼装修项目。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招标文件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1节 资格文件 三、授权委托书中
“委托代理人: (盖章)”修改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备注:①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与本补充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