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P10 16.1投标保证金收款人全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2) 招标文件P50 (二)第5点资格审查申请书送达福建昇华公司代表处预审中“预审”改为“后审”;(三)第二行“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完整、准确、清晰地提供其符合本预审文件要求的条件和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料证明。”中“本预审文件”改为“本资格审查文件”; P53(一)“申请参加预审单位(公章)”中“预审单位”改为“申请单位”。
(3) 本工程预留金按人民币陆拾万元正计入且不得优惠;
(4) 招标文件P16第33条增加“33.3.4 本工程控制价等于本工程最高预算价的80%计算”。
请各投标单位于2005年4月27日下午5:00时前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人民新村20幢103室)领取本通知的书面材料。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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