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港海鲜夜市(配套)工程 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补充说明: 1、本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按系统投标文件封面自动生成的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三、授权委托书”中的 委托代理人: (盖章)更改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3、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有两份招标文件,两份招标正文有不同时,以上传的PDF格式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若需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的,请自行登录邮箱:fjhx2931393@163.com,密码:fjhx123456下载。 二、答疑纪要: 1、“依据“闽建筑[2013]29号 2、保证金形式......,并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相关事项。”依据此文号建议更改为:年度、电汇或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及保险保函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新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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