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纪 要
1、本工程资质要求原“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现改为“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或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2、龙海市海澄镇沉屿至溪北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第一册基本文件第006页第五部分第1项及招标文件第14页附件1工程说明第5项原“本路线设计:K0+000~K7+073.29路基宽为8.0m,行车道宽为7.5 m。K7+073.29~K11+003.39路基宽为7.5 m ,行车道宽为6.5m。”现改为“本路线设计:K0+000~K7+073.29路基宽为8.0m,行车道宽为7.0 m。K7+073.29~K11+003.39路基宽为7.5 m ,行车道宽为6.5m。”
3、龙海市海澄镇沉屿至溪北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第一册基本文件第101页一般填方路基、半填半挖路基及一般挖方路基三个图中尺寸标注原“800(600)、700(600)/2、700(600)/2”现改为“800(750)、700(650)/2、700(650)/2”具体详图如下:
见附件
附件.doc
代理公司:福建联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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