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9线平和车田至伯公凹公路工程国强高坑至霞寨黄庄段D标(K31+350~K43+860)补充答疑


【信息时间: 2010/5/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JDY-ZZD-008-02
1、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至或转至以下指定帐户。
2、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中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帐号删除。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业绩更改为项目经理(含备选)与项目技术负责人(含备选)的业绩。
4、招标文件P13页3.4.5新增条款中“5个工作日”更改为“5天”。
5、招标文件中P14页附录1增加“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招标文件中P18页附录5中项目经理与项目经理备选人的资质要求中“……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更改为“……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招标文件P21增加(10)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招标文件中P22量化标准:“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若有修正,以修正后的总价为准”更改为“经评审的投标价(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暂估价-修正后的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9、招标文件P23页中3.2.2删除。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方按协议支付。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2新增条款: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中钢筋、水泥应根据《福建省公路局关于转发省级政府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甲供长期协议生产供货商入选名单的通知》(闽路办[2009]4号文),选择文中的生产供货商,水泥材料采用旋窑水泥及符合规范有关规定。水泥、钢筋品牌应报招标人审批修改为为确保工程质量,本工程中钢筋、水泥应根据《关于公布漳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甲供长期供货生产商入选名单的通知》(漳龙(2010) 42号文),选择文中的生产供货商,水泥材料采用旋窑水泥及符合规范有关规定。水泥、钢筋品牌应报招标人审批。
12、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需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招标人:平和县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