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东园镇敬老院水泵房及一期室外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一、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中第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详见合同付款方式。更改为: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详见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说明:
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陆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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