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鸿渐中学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6/7/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鸿渐中学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本招标文件正文第11页第2519.2.1条款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未提及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形式,与本条款第“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②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相矛盾。请问:本次投标保证金是否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正文第12页第2519.2.1条款“②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删除
3、招标文件正文第14页第3734.1条款履约担保形式和金额“履约担保金的提交形式:本地企业的投标人可以选择现金(从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改为“履约担保金的提交形式:从中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注:1、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上发布。
2、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