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医技综合楼(原儿科楼)-室内装修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19/9/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医院医技综合楼(原儿科楼)-室内装修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26538765.00元[含暂列金240万元]修改为26594480元[含暂列金24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万元]。

  2、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最高控制价,即26538765.00(含暂列金240万元)元,修改为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594480元(其中含暂列金24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30万元)。

  3、本项目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8、9项,本工程没有涉及到这三项单价,取消附件A、附件B、附件D。

  4、本项目第4章第2节,“11. 价格调整”的内容改为以下内容:11. 价格调整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①因市场变化导致主要材料价格变化:《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内工程材料,按闽建筑[2018]41号文规定,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若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其价差(即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也不考虑引起措施项目清单或其他方面费用的变化。 合同履行期间,需要调整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其单价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及时共同确认,作为调整合同价格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②人工费按福建省建设厅发布的施工期人工预算单价计算,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

5、本项目第4章第2节,“12.1 合同价格形式”的内容改为以下内容:

512.1 合同价格形式

 12.1.1单价合同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方式,风险包干费投标人可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总报价。

承包人必须按其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设计图纸的所有工程项目,对于合同执行期间劳务、材料等价格上涨或下降对工程成本的影响,承包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综合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中的各项目单价中,合同执行期间不再调整,风险自负。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加风险包干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均保持不变,赶工、施工方案变更等增加费用均不予调整。投标报价应由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规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组成,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桩基分部工程采取特殊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施工场地整理夯实回填、施工场地的排降水费用、孤石爆破、临时用水、用电、清运费用、临时施工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各种损耗等一切费用。

承包人应考虑下列投标风险等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下列风险费用):

①因市场变化、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人工、机械台班价格等变化(钢筋、水泥、商品砼、人工等材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②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

③工程量清单内的费用、合同规定的其它费用及风险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和赶工措施费用等,工程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④针对现状施工场地应采取的所有措施(包括临时占地以及清表、抽水台班等措施)及安全文明措施费。

⑤与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及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可能带来的干扰。

渣土受纳费、排污费、环保费、交通协管费、交通维护费、供电及通信设施等“三杆”加固由中标人自行确定,列入综合单价报价内,实际施工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投标人须将抽水、便道、交通围护等临时工程或措施等费用列入综合单价内,中标后不再调整。

现有垃圾、耕植土、障碍物、地下废弃管道管线、建筑垃圾(使用中的电力、有线、电讯管线除外)等清除费用应列入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不再调整。

⑨施工设备、材料等到达施工现场后,场地租赁费、保管费及现场产生的垃圾费等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

投标报价应自行考虑回填取砂和余土弃运的运距、围堰、抽排水、清障的处理及因任何原因引起的回填工程量的变化等方面的费用,中标后均不予调整

相关已施工完成但现场实际需要增加发生工程量(非质量原因但招标人要求整改的除外)等现场可能存在的各种需要增加的交叉作业产生的费用。

如发生甩项,由此给中标人造成的收益损失,招标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⑬风险费、缩短工期措施费,由中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该费用。

中标人应自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场地内现有垃圾、土头及相关废弃物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中标后不再调整

本工程的装修工程,投标人应考虑室内空气检测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不再调整。

⒃投标人应考虑医院内场地实际情况及周边的交通运输条件,自行安排材料的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承包人中标后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单位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工人的劳保、福利及施工中工伤事故处理及赔偿、第三方损害赔偿的一切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应当考虑上述投标风险因素,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有关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自主确定风险包干系数,进行综合报价。承包人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均不再调整综合单价

12.1.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

①实际现场与图纸或工程量有重大出入,经勘察设计单位重新测量,并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导致工程发生变更超出风险规定范围的。

②经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设计变更,且设计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

③经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确认的工程经济签证,且签证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

④甩项项目,承包人未完成招标工程的部分内容,经发包人确认后不需要完成的或经发包人研究确认需要甩项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相应核减合同价款。如发生甩项,发包人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⑤若本条款(含风险条款)与发包人现场签证相冲突,以发包人现场签证为准。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其发生的款项在竣工时结算,数额较大时应签订补充合同。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调整报告后15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工程须签证事项应在该项目发生完成后的7天内办理签证手续,逾期办理无效,工程须签证应具备下列事项:项目内容、位置、原因、数量及其依据(计算式或简图)、日期等必要事项。涉及工程设计标准或原设计文件的修改,必须有原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不得以工程签证替代。

12.1.3其他价格方式:  /                     

  6、第一章中,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修改为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7、技术要求第5点:投标人在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参考品牌要提供参考样品,修改为:中标人在施工前需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已选用的材料品牌的样品。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说明为准。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909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