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浦头港(水仙大街至建元路)东侧绿化及道路工程<D标段>
答 疑 纪 要
内 容:
一、 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2005]第(009)号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递交时间:2005年7月4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截止时间:2005年7月4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改为:递交时间:2005年7月6日北京时间8时30分,截止时间:2005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开始时间:2005年7月4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开始”
改为:开始时间:2005年7月6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开始
3、招标文件第7页“上述(6)~(11)的证明、证件、文件的原件由申请人在开标时随身携带,2005年7月4日北京时间8:30~10:30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原件进行核对,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改为:上述(6)~(11)的证明、证件、文件的原件由申请人在开标时随身携带,2005年7月6日北京时间8:30~10:30时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原件进行核对,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汇达时间由2005年7月3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
改为: 2005年7月5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
5、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地方,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需盖章。
6、施工现场场内现有果树等植物、鱼塘工场等设施,业主配合施工单位协调。
二、 清单部分
华安石须按此计入投标报价,以后此项由业主实施。
项目编码:050202005001华安石2t以下1组=1万元
项目编码:050202005002华安石散石20组=2万元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26316 2953268
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黄进安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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