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


【信息时间: 2010/6/2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答疑
1. 招标文件第26页:“2005年1月1日以来成功担任过一项主跨100米以上(含)预应力砼连续刚构桥交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27页:“注:日期(如2005年1月1日)指证书、合同协议书等签署的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第26页的理解,“2005年1月1日以来”指“交工”,根据招标文件第27页的理解,“2005年1月1日”指“合同协议书等签署的时间”,两者不一致。请明确“2005年1月1日”具体所指。
答:获奖情况:时间(2005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文件签署的时间为准。
    监理业绩:时间(2005年1月1日以来)指“交工”,以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的时间为准。
    试验检测业绩:时间(200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署的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由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资质要求。请问: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单位与另一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是否可以作为联合体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答:可以。
 
3.招标文件第56页,“注:投标人应列出近3年(2007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以来”更改为:“投标人应列出2007年1月1日以来”
 
4.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持购买招标资料的证明到我公司领取给水工程图纸一册,未自行索取图纸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兴海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