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九龙岭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园区道路(Y162)硬化工程补遗书(第1号)
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备注:
本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龙海九龙岭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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