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中心粮库工程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更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1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5万吨以上(含5万吨)粮库工程(粮库工程要求应同时具备:①仓容规模要求:单项合同5万吨以上(含5万吨);②跨度要求:跨度在20m以上(含20m);③仓型要求:大型平房仓)。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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