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用电红线外)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一)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一:关于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用电红线外)招标文件的疑问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中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四章 综合评估法 B类办法的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80-100分,技术文件分为0-10分,其他因素分为0-10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中:分值构成、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等均不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规定的设置标准,违反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条例的规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二: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7点其他资格要求、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2点中提到,“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是依据国家电监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出台的文件,2020年9月11日国家出台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36号令)》,原公布的28号令文件及相关文件已被废止。
经过和福建电监办工作人员咨询确认,已经取消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因此,建议删除此条款。
答:详见“二、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
问题三:本项目采用下浮优惠率进行报价,不要求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请问是否需要提供Excel格式的投标报价?
答:不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①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的相关条款。
②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统一修改为“开闭所第一路电源:由武林变备用955引接至新建开闭所901。电缆采用“室内敷设电力电缆铜芯电力电缆敷设 YJV22-8.7/15kV-3*400mm2”,分为11段,总长4622米。新建埋管9管8米,12管790米,通信管2管798米。新建1.5×1.5×1.4直线工井12个,3.0×1.5×1.4直线工井4个,中间接头井14个,4.0×3.0×1.9三通工井,伸缩圈1个。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
注:①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一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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