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8/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企业:
根据华安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的投标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13页20.1中“监理工程师(携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准时出席”,问:外地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有关证书都留于漳州市建设局无法借出,无法携带证书原件。
答:上述情况应持有漳州市建设局出具的证明书(盖章原件)。
2、投标文件格式“表式3: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后应附上专监和监理员的执业证书、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3、投标文件格式“表式4:投标人业绩一览表”、 “表式5: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一览表”中业绩合格要求为至少1个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是指:污水日处理量5000/曰或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给水、污水泵站;给水厂工程。
4、资格审查资料中非本市工程监理企业必须提供《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特此通知!
 
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