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疑 纪 要
工程名称:漳州市金峰路、南大道路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内 容: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小额)[2007]第(002)号}
本工程中金峰路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1841.32 |
1841.32 |
2045.91 |
南大道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为下表:
文明施工费(元) |
安全施工费(元) |
临时设施费(元) |
392.29 |
294.22 |
784.58 |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的各项金额不得低于相应项目的公布金额。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闽建筑[2007]4号文的规定。
注: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欧小姐、袁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法人代表:郑镇南
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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