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文体中心文化综合大楼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08/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招标编号: FKXZZ-08-003号
一、招标文件第13页第16.1条款中招标人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更改为“中国农业银行龙海市支行”。
二、招标文件第13页第16.1条款中招标人的帐号:“35066770801226100003120”更改为“13620101040005528”。
三、招标文件第13页第16.4.1条款中“第19页”更改为“第20页”。
四、招标文件第19页第30.4.6条款“项目经理:拟负责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土建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以经营手册为准)”更改为“项目经理:拟负责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为土建或房建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以经营手册为准)”。
五、招标文件第19页第31.1条款中第(9)项“招标文件无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改为“投标文件无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六、本工程最低控制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按四舍五入计入。
七、本次招标不包括暖通工程
八、本工程主要材料选用表
材料名称
品牌或生产厂家
水泥
紫金一厂
深宝
玉鹭
钢材
三钢厂
众达厂
唐钢厂
说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本工程主要材料参考品牌,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响应。更换的品牌要从上表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承包人所用的主材须在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