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工程截止到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2:00时止,未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招标文件中原“工期:240日历天”,现修改为“工期:260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资格符合条件”增加一条:“外地企业应取得驻漳建筑企业登记证明书”。
3、招标文件第38页“招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中序号4“GFRP
碳素螺纹护导 冠益品牌”现修改为“CFRP碳素螺纹护导 和盛品牌,质量等级为合格”。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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