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内河整治工程设计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2/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的开标时间改为:
提交时间:2009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0:00分开始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0:30分
开标时间:2009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0:30分开始
2、招标文件第7页9.2(3)中的第一卷商务文件、第三卷报价文件和第四卷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用A4纸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且逐页标注页码。
3、招标文件第9页第14.1改为: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开分别密封在投标人自己制作的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内外层密封袋的所有接缝都应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招标文件第24页第二篇授权书格式中,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改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5、招标文件第26页招标代理提供的技术建议书封面直接装订在A3纸的技术建议书上。
6、招标文件第34页(A-1)及第35页(9)表下注改为提供施工图原件备查,招标文件中涉及到须提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图(或施工图审查文件)原件核对部分做相应更改。
7、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中投标人的信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近五年以来信誉良好未因工程质量被诉讼或通报批评的”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的证明。
8、招标文件第43页评分标准中“自2006年2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项长度不小于400米的排水(洪)渠工程”中的排水(洪)渠是指渠道底部净宽≥4米的排水(洪)渠、排水(洪)涵。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