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工程补充通知01号
【信息时间: 2009/7/3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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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的组成及计算方法表中序号4.1条的项目名称“劳保费(暂按甲类计算)”修改为 “劳保费(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
2、投标人应仔细
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视为投标人已获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