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闽星生态项目区星达路、闽泰路、星裕路、闽昌路(星裕路至闽裕路)道路一期工程补充说明(一)


【信息时间: 2009/10/1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工程招标编号: KXZ(漳)09019号
1、招标文件第5页项号22条款号34.2中说明与要求更改为“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0.5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2、招标文件第21页第34.2条更改为“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前以现金、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交纳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0.5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3、招标文件第44页第41条中第(3)点更改为“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人以现金、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供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0.5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
4、招标文件第53页第7条更改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现金、电汇或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的   的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0.5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5、招标文件第54页序号5中约定内容更改为“低价风险保证金=系数(0.5倍)×(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
6、招标文件第29页第3条中开工日期更改为“开工日期:      日(以发包人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招标人:南靖县闽星生态项目区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