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招标编号:诚实采招漳字[2009]第(001)号
招标文件第16页 三、付款方式中“2、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即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此款后即将电梯设备正式移交给甲方使用”。
改为:“2、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即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此款后即将电梯设备正式移交给甲方使用”。
注: 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含招投标图纸)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含招投标图纸)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含招投标图纸),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欧小姐、林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沈荣雄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2009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