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小区供用电工程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环闽漳招【2019】第0596060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金湖小区供用电工程更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现更改为:
本项目投保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柒万柒仟元整。
2、原招标文件中P37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条款号第五点中5.3中标人应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60%计取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基准。
现更改为:
本项目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60%计取本工程招标代理费,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支付。
3、招标公告中“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元(含暂列金 元)”改为“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3861527元(含暂列金0元);”,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类似内容按照以上更改。
4、招标人的地址改为“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花园6栋3楼”。
以下空白。
本次答疑纪要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后果自负。
投标人可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
领取书面的资料地点: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403-1404室-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6-2931058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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