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海澄镇农贸市场道路路面大修工程补遗书(一)
招标编号:KXZ(漳)10021号
1、招标文件第11页第3.2.4条款中的编列内容更改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的1%计取”。
2、招标文件第15页第3.2.10条款更改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各工程细目合价及总合计小数点后均保留二位(即精确到单位“分”),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各工程细目合价及总合计进行修正。”
3、招标文件第19页表格中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更改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或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含工程师)”;项目总工资质要求更改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或交通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含助理工程师)”。
4、招标文件第48页表格中的桥梁人员资格要求更改为“路桥相关专业或交通运输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删除招标文件第68页表格下方第2点。
6、删除招标文件第17页第③点、第22页第2.1.2条款中第(1)点中的“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66页表格下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第73页第1点。
7、本工程涉及到“建造师(项目经理)”均更改为“项目经理”。
招标人:龙海市海澄镇人民政府
日期:201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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