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智能制造产业示范园
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1、问:P39:第5.4/10.2条,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2分):投标人的企业注册所在地、税收征管关系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即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区域内的得2分(以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注册所在地为准)。”
建议:参考高新区前期项目的投标,提高“其他因素”分值,由2分提高到5分;增加“其他因素”的项目:
“a、投标人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即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区域内的得3分(以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注册所在地为准);
b、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1分;
c、近5年,投标人参与建设的福建省内房屋建筑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分。”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是否设置分别对创市优水仙花杯、省优闽江杯的奖励办法。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1)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均做同样修改,请投标人自行登录“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下载答疑正文。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招标文件以最后一次发布的答疑正文为准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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