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天宝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答疑纪要(三)


【信息时间: 2016/7/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天宝镇污水处理工程(一期工程)
答疑纪要  ()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修改、澄清、说明
1.招标文件明确本工程建设内容为茶铺污水提升泵站的房建施工及天宝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市政施工工程。不存在要求进行污水处理的后期运行与维护或者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的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废污水处理工 3人,此类岗位人员属于污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及修理的专业人员,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建设施工内容无关,属于不合理条件,应取消该项不合理限制条件。
答:《招标文件》前附表1.5条款“工程建设规模”项号明确:“建设茶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泵站总用地面积164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25平方米;建设天宝镇污水收集管网33.8公里,污水提升泵井4个,以及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并非“茶铺污水提升泵站的房建施工及天宝镇污水收集管网的市政施工工程”;本项目工程包括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提升泵站属于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与维护检修等,都需要专业的污水处理工进行操作与管理。因此,招标文件中要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的废污水处理工 3人,是符合本项目工程实际,有利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后续质保与售后服务的合理要求,并无不妥。 所以按原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2.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2:00分”,更改为:“2016年7月21日12:00分”。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8:30分”,更改为“2016年7月22日15:30分”。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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