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工程项目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靖发改投资[2008]29号)批准建设,由(靖发改招[2008]19号)核准招标方式。
2、类似工程指工程建筑面积1.18万㎡及以上且层数五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
3、招标文件第23页第33.1点:“招标项目受理投诉监督部门为: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更改为“招标项目受理投诉监督部门为: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南靖县建设局。”
4、2008年4月30日公布最高限价等。
5、投标人须在2008年5月4日上午8∶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至或汇至以下指定的帐户:
全 称:南靖县山城镇安置工作领导小组
开户银行:南靖县农业银行山城分理处
帐 号:13680201040005069
全 称: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胜利东分理处
账 号:161050100100021487
6、2008年5月4日上午10:00-10:30递交投标文件,上午10:30开标。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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