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水利局办公用房改造及装修答疑纪要
内容:
1、招标文件中“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有作调整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4.2条款其他第4.③中的“闽建筑〔2019〕17号”修改为“闽建筑〔2019〕19号”。
以上修改的内容,若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以此份修改的内容为准。制作招标文件有任何问题可直接与软件公司联系。
注:
1、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招标人: 漳州市芗城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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