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投标)漳州台商投资区恒苍三路、角江南路辅道道路工程补充通知02


【信息时间: 2016/10/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台商投资区恒苍三路、角江南路辅道道路工程
补充通知02
 
一、恢复漳州台商投资区恒苍三路、角江南路辅道道路工程的招投标活动,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1、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1118:30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10311200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第5项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
      1)投标人为2015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自2013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施工企业或先进企业称号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以证书上发证的时间为准)。
3)自20131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以证书上发证的时间为准)。
4)自201311日以来,投标人所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有获得过漳州市水仙杯的得0.6分,获得过闽江杯的得0.8分,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以获奖文件或证书的时间为准;多个工程以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
5)自201311日以来,投标人承建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过福建省年度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A级或获得过省级守合同重信用或全国工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网页的截图及可供查询的网址)。
三、招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已上传至网上电子招标平台,各投标人应重新自行下载。
四、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