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R-Z2010010号
1、本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项第33.1款“…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天内应派代表…。…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更改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天内应派代表…。…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
2、本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6项第33.3款“…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更改为“…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电汇,不接受银行保函…”。其余不变。
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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