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龙江小区改造项目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根据漳州市人民检查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2、招标文件中发布公告的媒介统一更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 3、原招标公告中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师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更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4、投标保证金形式中第③更改为“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第④更改为“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备注: 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3、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答疑后修改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步文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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