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中医院(旧一院)门诊楼装修、病房楼装修、门卫、围墙及室外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FJJL2014-ZB149
各投标单位:
一、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伍佰陆拾贰万捌仟零肆拾捌元(¥5628048元)(含暂列金人民币50万元),业主发包价为:人民币伍佰零贰万陆仟玖佰玖拾元肆角贰分(¥5026990.42元)(含暂列金人民币5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标文件P8、P35、P82中“招标项目名称:龙海市中医院(旧一院)门诊楼装修、病房楼装修、门卫、围墙及室外工程项目”更改为“龙海市中医院(旧一院)门诊楼装修、病房楼装修、门卫、围墙及室外工程”。
三、招标文件P80中“履约担保、低价风险金的形式和金额”更改为“履约担保金的形式和金额”。
四、招标文件P12中“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更改为“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天。”
五、根据标书第33页5.1.5条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里说明的第2小点: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所署单位为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问:是否可以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扫描件。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扫描件或职称证书或施工现场管理岗位证书所署单位为准。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招标文件P61中“(一)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厂家)表中ppa管更改为塑料管。
七、招标文件P22中“各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应自行核对本工程的工程量并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中标后将不再进行本工程量核对及调整。如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前未接到各投标人对工程量的疑问,视为各投标人已核对本工程的工程量并同意招标文件的规定。”更改为“包干范围内的工程量由中标人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8天内进行核对,工程量有变化的,经双方确认后在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款做相应的调整。确认工程量的总造价误差在±3%(含±3%)以内,招标人不予调整工程量。误差超过±3%工程量增减部分的价格按下列方法计算:
①工程量清单内的分项子目,按中标单价(发包价)调整误差工程量的价格;
②工程量清单外的分项子目,按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价的单价乘发包价的降低幅度调整误差工程量的价格;
③工程量清单外且无定额单价可套用的分项子目,由中标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量清单审核单位、业主共同进行市场调查,并以书面确认的类似市场价调整误差工程量的价格。
注: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为准。
附件:龙海市中医院(旧一院)门诊楼装修、病房楼装修、门卫、围墙及室外工程建设工程发包价汇总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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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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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预算审核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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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价(K=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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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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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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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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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8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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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5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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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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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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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57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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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97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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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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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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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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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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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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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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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1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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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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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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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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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3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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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5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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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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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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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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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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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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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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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80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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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699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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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龙海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