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5/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容:
一、招标文件诚实施招漳字[2004]第(037)号
1、投标须知第13.4.3“建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环保噪音费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报价,实际施工时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改为:“建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环保噪音费、余土外运等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计入工程报价,实际施工时建设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2、第16页第2.1.3.4条“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改为:“中标单位必须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质量验收标准,提供各类检验试验报告,消防工程建设必须符合消防部门建设规范。”
3、第21页表格中序号3“未付款额的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同期贷款利率” 删除。
二、 为了统一计算口径,暂按以下品牌或相当于以下品牌的质量计价:
1、 电线电缆:太阳牌、金日牌
2、 阻燃管:亚通牌、鸿雁牌
3、 配电箱:南方电控厂、精铭开关厂
4、 灯具:金日牌、上海梅源
5、 开关插座:鸿雁牌、飞雕牌
6、 消防报警系统的材料:海湾牌
7、 塑料管:亚通牌、华亚牌
8、 卫生洁具:惠达牌、唐山配“平南件”
9、 阀门:福州阀门、上海沪通
10、 水泥:紫金一厂
11、 钢筋:三钢总厂
12、 外墙涂料:“海马牌”或“福卡牌”

三、清单部分:
增加一条项目,项目编码:030803001,项目名称:压力表阀(数量同压力表)。
四、关于本工程的资金(工程款)来源的情况可向建设单位再详细了解。
联系人:陈处长
联系电话:0596(2597681)


注:请各投标单位到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68号新玑广场C幢101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傅小姐        联系电话:0596-2663816


建设单位: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卫兵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日期:200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