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9线平和县车田至伯公凹公路工程国强高坑至霞寨黄庄段(K31+350~K52+516)监理补充答疑


【信息时间: 2010/5/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编号:FJDY-ZZD2010-008-04
1、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至或转至以下指定帐户。
2、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中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帐号删除。
3、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业绩更改为驻地监理工程师(含备选)的业绩。
4、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更改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
5、招标文件P34 驻地监理工程师评分资料中“无在建承诺书或监理业务手册;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含人员表)合同协议书及工程验收报告或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书”中删除“(含人员表)”。
6、招标文件P34“总监答辩”更改为“驻地监理工程师答辩”。
7、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由招标方按协议支付。
8、驻地监理工程师(包括备选人),需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招标人:平和县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