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瑞鑫小区3幢2、3单元增设电梯工程
补充答疑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18.1/18.2.1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修改为可以使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要求澄清的文件。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四、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闽南师范大学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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