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 A1 合同段(A1-1、A1-2)答疑澄清(一)
招标答疑:
一、1、本项目招标公告“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问: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要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联合体投标。”规定,本项目应该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请招标人予以更正。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招标文件第60页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5 分):投标人具有一项满足本表第 7 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可得基本分 1.5 分,每增加一项满足本表第 7 项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可加 1 分,本项满分 2.5分。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相关专业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满足该要求,可进行加分。
问: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且企业资质要求为一级市政+一级公路,显然,对应“类似工程业绩”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和公路工程序列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都应满足本条款的加分要求,可进行加分。请招标人明示。
答:按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修正内容要求执行,即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含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均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三、投标须知前附表4.1第2项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和市政或路桥或桥隧专业注册建造师,请问这项要求如何理解?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即可?或者是具备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也可以?或者是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
答:由于系统标书固化原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市政或路桥或桥隧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四、现在公路业绩都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案,请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息是否也符合“招标文件P60页第5项,3.5/8.3项中第2点(2)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否则不予加分;招标文件P61页4.1.9第3点: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否则,其业绩不计。”这项规定的要求。
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修正内容)。
五、技术标评分点没有提供?评分标准中,报价分79分,总计是104分是否有误?
答:报价分75分,技术标评分点内容具体详见答疑后招标文件。
六、1、招标文件第22页第15条中提及的A1-2部分土方工程具体指哪些?如何报价?
答:A1-2部分土方工程具体指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先行施工的A1-2范围内中海油管道地块的土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风险,进行综合报价。
七、招标文件第65页第8.1.1条“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低于规定费率或安全文明施工费低于规定最低金额”,请问具体应以费率为准还是以金额为准?
答:不低于招标文件(或预算审核)规定的相应金额。
八、招标文件第22页第12条中提及的优质工程增加费,是否须在各单位工程中按1%计取?还是仅需按招标控制价,在“暂列金及喷雾扬尘防治措施费”单位工程中直接填入该金额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暂列金相关内容填报。
九、招标文件第22页第14条中提及的“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按总造价下浮9%后,……”该部分清单投标人是否需要报价?如果需要,该如何报价?
答:招标文件第22页第14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园林绿化工程按预算审核总造价下浮9%后,即:22444783.45元【(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等)总包干】,由项目业主单位子公司负责施工;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不需要填报,只需填写A1-1和A1-2两个园林单位工程的总价即可,其中 A1-1园林单位工程:16444792.46元,A1-2园林单位工程:5999990.99元,A1-1和A1-2两部分园林单位工程合计22444783.45元,未按本规定的总价进行填报的,做废标处理。
十、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 39号)的规定: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招标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可以另外设置一项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一项)和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作为投标人加分条件。此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要求和其他因素分的业绩加分要求为“含有单座长度≥1000 米且单跨≥100 米的预应力砼箱梁的市政(或公路)新建桥梁工程”已经超过企业业绩指标不超过两项,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超过一项的要求,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为保证投标的公平性,建议减少预应力砼箱梁的业绩指标。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一、由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不完善,部分地区项目上传后在竣工信息栏未能体现或体现的参数不齐全,但实际已经竣工,所以因此为由否决其业绩,存在不公平性,建议在系统中查询的到项目,若在竣工信息栏未体现的,应补充提交能说明上述特征的,如工程竣工图或竣工验收证书等。
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类似业绩”项目的竣工信息栏未能体现或体现的相关参数不齐全,可以在投标文件补充提交能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十二、由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业绩未有独立的竣工信息栏,相关指标均在一页体现,但也存在部分参数无法体现,所以因此为由否决其业绩,存在不公平性,建议在系统中查询的到项目,若查询的信息未标明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应补充提交能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竣工验收证书等。
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类似业绩”项目的信息未能体现或体现的相关参数不齐全,可以在投标文件补充提交能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竣工图或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十三、本项目为城市快速路兼一级公路标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是否可以为公路工程专业,并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授权委托人盖章部分需要授权委托人电子章还是线下签字上传扫描件上去即可?
答:授权委托书须为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十五、无行贿能不能在漳州检察院开?
答:可以在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开具。
十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是不是指“封1 工程量清单表”,如不是,应放哪页?
答:是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十七、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第八条:招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和省公共服务平台同步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将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及其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招标图纸和相关材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补遗时是否应提供控制价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
答:已上传至系统中。
十八、招标文件要求“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但目前国内正规银行均无查验保函网址,可否填“无”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九、因投标文件格式中签章均要求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授权人可否为无电子签章人员,只有授权书即可。
答:现场提交银行保函授权人可以为无电子签章人员,只有授权书即可。
二十、招标文件的工程清单编制说明分为A1-1、A1-2两部分,投标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文件是否需要按A1-1、A1-2分开编写。
答:可以合并成一份工程量清单总说明文件。
二十一、请提供具体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答:本招标项目开工时间暂定2018年7月1日,竣工时间暂定2020年12月31日。
二十二、本合同段划分为A1-1,A1-2两部分的依据及目的请告知,此划分是否影响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答:此划分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二十三、招标文件第14页1.2条“招标项目名称:(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1合同段(A1-1、A1-2)”,请问,投标文件中项目名称是填写“(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1合同段(A1-1、A1-2)”还是“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1合同段(A1-1、A1-2)”?
答: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1合同段(A1-1、A1-2)。
二十四、《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7年版)通用本》中对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有规定“特征指标不超过一项”;同时本项目的A3合同段(主桥)对于项目负责人没有提出业绩要求、A2合同段(引桥)对于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加分条件也仅一项业绩加分,请问本项目A1合同段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加分数量是否应调整为一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五、招标文件P168页3.5/8.3条中要求:“b.……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公路系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由于公路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均不显示项目负责人,请问公路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标明的项目负责人,是否与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即可?
答:公路项目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如施工合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没有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应提交项目行政主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十六、招标文件P150“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是仅适用于市政工程项目的情况表,而本项目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公路工程的“项目编号”、“施工合同标注项目负责人”、“竣工备案编号”、“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注项目负责人”、“实际面积(平方米)”等均不明确,请问是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或采用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5年版)通用本P176页“十一、“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见附表)?
答:“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修订如下:
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及联系电话 |
预应力砼箱梁桥梁的规模(长度、跨度等) |
合同 金额 |
工程验收日期 |
工程 质量 |
项目 负责人 |
建筑市场监管或公路建设市场平台查询网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十七、本项目A2、A3合同的质量要求比本合同段质量要求低,且无“达到市级‘优质工程’”的要求,而A2、A3合同段在“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均要求了履约信誉评分。本合同段既提高了质量要求,是否保留履约信誉评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十八、招标文件第169页4.1.9条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作为有效证明文件?
答:不可以。
二十九、请问甲供材料的税率是多少?
答:招标人统一采购材料费按税率1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税差因素,进行综合报价。
三十、招标文件(专用本)中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技术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但本招标文件(专用本)未提供具体的技术文件格式,请明确技术文件编写格式(比如章节标题、技术文件文本格式、图表格式等)。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一、水泥参考品牌必须采用甲控材料品牌,但未指明具体品牌。
答:以福建省经贸委公布甲供(控)材料清单内对应品牌。
三十二、P61页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2条,中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是指加盖单位电子公章还是企业公章然后扫描上传?请明确。
答: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即可。
三十三、P15页,电子招标基本要求中第1.1条,“诚信库中挑选资料除外”中,做标软件并未关联诚信库,请问人员及业绩信息是否需要录入漳州市诚信库?
答:可以录入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系统诚信库,投标人自行考虑。
三十三、请明确开标需携带哪些原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十四、招标文件P19中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第24项21.5/21.6条中关于投标保函原件“密封要求: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密封袋上无明确要求是否需要注明项目名称、地址等相关信息,请招标代理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补充通知:
一、由于省监督平台和漳州市工程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项目编号不同,现统一采用漳州市工程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招标项目编号:E35060106010000211。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二、“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16:00前”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16: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三、招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合格投标人,增加:“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5)本工程除了按照市政工程的施工标准执行,还需结合公路建设的规范程序严格执行。(6)漳州市东环城路及其接线工程A2合同段中标单位安徽省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和A3合同段中标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推荐为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7)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招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保证金中“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改为“①现金形式:应在招标公告上规定时间……”。
五、招标须知前附表第34项签订合同编列内容更改为“①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3日历天内,中标人应凭本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费的缴费凭证到招标代理单位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手续;②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讨合同事宜;③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且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担保;④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有关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即以上4个时间节点,中标人均须按要求履行相关事宜,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将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的违约行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及工期延误等损失,且若重新招标后,最终确定的中标价高于本次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人中标价的,应赔偿两次中标差价等损失。”
六、本招标项目兼一级公路标准,相关公路工程“类似工程”的竣工证明材料也可是交工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内容以通用本补正数据表中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修正内容为准。
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和本答疑澄清(一)不同之处,以答疑澄清(一)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8年05月26日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