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根据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楼工程的投标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报名企业的提问答复如下:
一、工程量清单
1、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1条,书面预算书与清单光盘不一致,以书面预算书为准,桩的根数为71根。
2、现场搅拌砼中砾石和碎石的使用以书面预算书的审核编制说明第五条业主意见的第2点为准。
3、书面预算书中钢筋的项目名称“螺纹钢20以外”改为“三级钢20以外”
4、墙、柱面工程的书面预算书与清单光盘不一致,以书面预算书为准;
5、若书面预算书与清单光盘不一致时,统一以书面预算书为准。
二、招标文件勘误
1、招标文件第2页2条投标资质要求更正为“三级”
2、招标文件第4页1.2条更正为“建筑面积约3450m2、总建筑高度23.95米。”
若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