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雷开发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一期)
澄清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项第“16.”根据闽建筑〔2018〕4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修改16.根据闽建筑〔2022〕10号附件《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规定。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12.4.4 (3)进度款支付“1”修改为根据闽建筑[2017]6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执行。
三、删除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4.2项第“22.如招标控制价XML格式文件与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为准;招标控制价的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与其XML格式文件中相应数据不一致的,以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中的数据为准。”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条款第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支付担保与履约担保对等,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双方另行约定。
五、因XML格式调整,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注:1.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及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澄清及补充通知为准。
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九龙江古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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